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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退出现役可参加或享受有关教育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等退役军人,可自选承训项目。
应急救援员
无人机机务维修培训
无人机地面监控培训
无人机操作培训
退役军人向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报名。
即日起开始报名,开课时间另行通知。
填写《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填报志愿并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复印件,大1寸免冠照3张(含电子版)→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初审,符合条件的发放《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通知书》,同时承接机构发放入学通知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 备案登记拨付教育培训经费。
职业规划、就业保障、名企推荐
1.承训机构坚持“就业为本、技术为先”原则,积极开展退役军人“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教育培训,实现需求、培训、就业的有机衔接和三位一体,最大限度帮助就业。
2.承训机构在入学时会与退役军人学员签订推荐就业协议,为培训结业、毕业的退役军人提供至少一次自主择业机会,同时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推荐就业,做好推荐就业跟踪回访服务。
3.定点承训机构对有创业意愿、培训需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退役军人,设置实用实训等环节,注重创业实用技能提升,结合产业发展、产业项目和本人需求,规范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实现自主成功创业和创业带动就业。
4.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围绕教育培训合格率和实现就业率等重要内容,对定点培训机构压实目标责任,按照“谁培训谁推荐就业谁促进创业”的要求,依托各类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及职业介绍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信息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供需洽谈、专场招聘等多种形式,搭建退役军人学员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服务平台,提高就业创业成功率,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创业。
本次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所有费用将由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厅全额拨付,符合条件报名成功即可享受免费课程培训。
退出现役可参加或享受有关教育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等退役军人,可自选承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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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向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报名。
即日起开始报名,开课时间另行通知。
填写《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填报志愿并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复印件,大1寸免冠照3张(含电子版)→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初审,符合条件的发放《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通知书》,同时承接机构发放入学通知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 备案登记拨付教育培训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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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训机构坚持“就业为本、技术为先”原则,积极开展退役军人“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教育培训,实现需求、培训、就业的有机衔接和三位一体,最大限度帮助就业。
2.承训机构在入学时会与退役军人学员签订推荐就业协议,为培训结业、毕业的退役军人提供至少一次自主择业机会,同时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推荐就业,做好推荐就业跟踪回访服务。
3.定点承训机构对有创业意愿、培训需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退役军人,设置实用实训等环节,注重创业实用技能提升,结合产业发展、产业项目和本人需求,规范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实现自主成功创业和创业带动就业。
4.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围绕教育培训合格率和实现就业率等重要内容,对定点培训机构压实目标责任,按照“谁培训谁推荐就业谁促进创业”的要求,依托各类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及职业介绍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信息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供需洽谈、专场招聘等多种形式,搭建退役军人学员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服务平台,提高就业创业成功率,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创业。
本次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所有费用将由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厅全额拨付,符合条件报名成功即可享受免费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