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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昆明地区空中安全
昆明市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前发布通告
自2021年10月1日8时起
至2021年10月16日18时止
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
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
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
利用低慢小航空器
进行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云南省民用无人机协会积极投身cop15低空安全飞行宣传工作中,通过广而告之向无人机爱好者传达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守法、守规、负责”的原则下安全合法飞行;②重科学、守契约,合理竞争、守法使用,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公共安全负责;③合作共赢、协助互补、互监互学,利用各方优势共同促进航空领域健康有序发展;④打造云南低空安全新亮点,共建军警民协作、保云南净空安全,助力cop15空中安保。
据央视新闻报道,为维护COP15举办期间昆明地区空中安全,昆明将加强行政区域内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自2021年10月1日8时起至2021年10月16日18时止,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等八个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昆明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